
,近日,网友“024917”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反映常德市桃源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对面某家常菜馆卫生令人堪忧。对此,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回应。网友留言网友“024917”:3月25日8:40左右,我在常德市桃源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对面一家常菜馆就餐配资专业门户,发现馒头含大量黑色杂质。店员称是豆沙配资专业门户,随即把馒头扔进垃圾桶,还使用侮辱性语言。更换后馒头仍有杂质(店内有监控)。同时,该店存在多项卫生问题: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上岗;未见健康证公示;未看到白案操作间及原材料;餐具清洗不彻底,碗底残留生水及食物残渣,便直接供顾客使用。馒头我已留存,可送检核实杂质成分。恳请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最新回应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调度漳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近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舆情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一、当事人正常营业中,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现有员工6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中3人健康证已过期;二、餐厅取菜区域有未及时清理的食物残渣;三、加热锅柜内放置的馒头、包子和杯装豆浆中,馒头和包子底部沾有黑色豆沙残留物,并非黑色杂质;四、当事人尚未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五、店内3名厨房操作人员仅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帽,未按要求佩戴口罩;袋装米粉被放置于地面;厨房垃圾桶未加盖;厨房整体环境卫生较差。因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及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我局已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4月3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漳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其在日常经营中必须严格规范食品加工与销售流程,保持场所及操作环节的卫生整洁,坚决防止异物混入食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编辑:陈沁贤↓ 留言请点击阅读原文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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